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对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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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祖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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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认为,马克思提出要“重建”的“个人所有制”的实质是公有制,而不是私有制,但又不等于公有制本身,而是公有制的一种优化的实现形式,具体讲是“劳动者个人联合体所有制”.本文对马克思这一观点的形成进行了考察,认为这一观点的提出是完全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据此,作者进一步提出,在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推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有必要和可能把我国现有的国有企业改造成“个人联合体所有制”企业,并建议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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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有制 个人制有制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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