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东部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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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超,郭林.创新东部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探讨[J].经济论坛,20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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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超 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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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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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2年1月,原民政部在全国公布实施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1997年全国有55.79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养老金支出3.37亿元,可以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广泛推行。1997年7月,国务院认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清理整顿已有业务,停开新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2002年,十六大决定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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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模式 东部地区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清理整顿 商业保险 农村养老 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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