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关于明星连带责任的规定的不足及完善 |
| |
引用本文: | 范振远.《食品安全法》关于明星连带责任的规定的不足及完善[J].经济研究导刊,2009(19):99-99,109. |
| |
作者姓名: | 范振远 |
| |
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46 |
| |
摘 要: | 在社会生活中,明星为高额报酬而代言虚假广告,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情屡屡发生,而《广告法》并未规定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责任。为了弥补《广告法》的法律漏洞,新制定的《食品安全法》第55条明确规定了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连带责任。但该条规定存在适用范围太狭窄、“个人”的范围太宽泛、“连带责任”的规定过于笼统三大不足,需要后续立法加以完善。
|
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法 明星 连带责任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