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年来,许多地方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不断加强农村会计管理,规范基层会计工作,出现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等一些新的有益做法,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欢迎.

关 键 词:委托代理服务  财政部门  村级会计  服务工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基层会计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村会计管理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