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存款保险制度不宜操之过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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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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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居民个人存款向特定的保险机构缴纳保险金,当这些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破产清算或者其他经营危机时,由后者以资金援助、赔偿保险金等方式支持其清偿能力的一套制度安排。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近年来我国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就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相关决策部门也认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不仅势在必行,而且条件已经成熟。实施存款保险制度,不仅直接关系着数亿储户的利益和未来资金安排,而且关系着相关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至金融体系的未来发展,尚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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