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执法权的异变及防范 |
| |
引用本文: | 廖健.论税收执法权的异变及防范[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13(6):28-29. |
| |
作者姓名: | 廖健 |
| |
作者单位: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监察审计处,湖南长沙410007 |
| |
摘 要: | 当前税收执法权的异变主要表现在:第一,税款征收部位;第二,税款入库部位;第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部位;第四,税收稽查部位。针对目前税收执法权的异变,我们应采取以下防范对策:第一,走改革治本之路,建立有效的税收执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第二,有针对性地抓好宣传教育,强化税务人员依法办事、秉公办事、按制度办事的意识;第三,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按照管事的要求确定税收执法人员的个人职责,做到有过错即追究责任到人;第四,着力加强检查监督,实现关口前移;第五,围绕依法治税的目标,严厉惩治税收征管腐败。
|
关 键 词: | 税收执法权 异变 对策 依法治税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