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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血案中麦当劳员工的安全保障义务——兼论侵权法第37条
引用本文:颜柏龄.招远血案中麦当劳员工的安全保障义务——兼论侵权法第37条[J].商,2014(26):179-179.
作者姓名:颜柏龄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在招远血案发生后,在对施暴者和邪教组织强烈谴责的同时,网络上出现了质疑:在这场血案之中麦当劳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民众的情感上来看,麦当劳在这个事件中感觉上应该有过错,应该有阻止施暴的义务,然而面对这种严重的暴力犯罪事件,餐饮场所的管理者是否有义务保障客人的安全,若有责任应当承担的是一种什么样的责任,从法律角度分析,其涉及到的是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关 键 词:招远血案  安全保障义务  侵权法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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