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存量规模已达500多亿元。随着2004年5月1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各类市场管理主体在企业年金市场中的地位与作用,企业年金业务以其高成长性、低风险度及良好的派生性极大地激发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养老保险公司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参与热情。对金融机构而言,企业年金的建立和发展给我国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带来一次极其重要的发展契机,将对金融资源的重新组合及转移产生重大影响。企业年金,无疑是金融市场里的又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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