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内部责任追究体系 实行财务集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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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树芳,唐树斌.建立内部责任追究体系 实行财务集中管理[J].冶金财会,2002(3):2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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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树芳 唐树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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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钢铁集团公司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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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管理就是决策,企业管理的重点就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如何适应企业不断发展的需求,已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一个新课题。过去,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湘钢)的财务人员分散在所属各二级单位(处室或厂),由所在单位管理,财务处只作为职能处室起业务指导作用,以致发生集团公司成本完不成而二级单位却均能完成的不正常现象。为此,从1999年8月开始,湘钢实施将二级单位财务科统一收归财务处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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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 财务集中管理 内部责任追究体系 绩效岗薪制 成本核算 财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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