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微商作为新兴经营模式给我们带来了便利,但也出现了网络侵权案件。微商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某方面也在侵犯我们的利益。由于微商是新出现的经营模式,而且微商侵权的环境具有特殊性,侵权形式多样且不断变化,对微商侵权问题的研究很有意义,也很有必要,并且会逐步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商与网络用户对侵权责任的分担,为处理相关网络侵权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该条款规定没有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用户的责任分担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这些规定不能适用于形形色色的侵权案件之中,对处理司法实际问题没有实际意义,需要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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