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消法》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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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尉端恩.贯彻执行《消法》要处理好四个关系[J].工商行政管理,199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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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尉端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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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工商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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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进一步贯彻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处理好四个关系:一、处理好自我保护与政府保护的关系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是消费者自我保护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协会规定了七项职能,这些职能是政府,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不能代替的。同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各级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定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能,这是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保护。这种行政保护与消费者协会的自我保护及社会保护有着本质的区别。两者既不能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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