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能否扣押临时经营纳税人的货物 |
| |
作者姓名: | 王康宁 贾云峰 |
| |
作者单位: | 安徽省淮北市国家税务局 |
| |
摘 要: | 基本案情 临时经营茶叶的商贩魏某于2002年4月16日将收购的1500公斤茶叶运到某市菜市场大门口进行“批发”销售。市国税一分局的两位税务人员老王和小马来到了魏某的货车旁,详细询问了有关情况后,决定对魏某征收4500元的增值税。魏某不服,硬说茶叶属于免税农产品,税务局不该征税。无论老王和小马怎样解释,魏某就是不愿缴税。
|
关 键 词: | 《税收征管法》 增值税 税收征管 税收保全措施 中国 临时经营纳税人 货物扣押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