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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专业合作社应正确处理三种关系
作者单位:行唐县联社,行唐县联社
摘    要:一、正确处理动机与方向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单家独户地发展商品经济,遇到了诸多的困难和阻力。一是资金不能满足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生产形不成规模,产品很难进入市场;三是设施和原料不能按生产程序顺利解决;四是产品销售没有保障。当产品供大于求时,就会出现滞销,形成积压,相互降价,产品贬值,出现赔钱;当产品供不应求时,户与户之间又相互排挤,农民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农民迫切需要建立专业合作社,把单家独户办不了或办不好的事情办起来,把家庭经营与大市场联接起来,在自愿互利原则下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但是,办什么样的专业合作社,怎么办?认识并不一致。办什么样的专业合作社,要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主导产品及农民发展产业化生产的程度,因地制宜地选准办专业合作社的方向。行唐县太行果品厂兴办的红枣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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