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资本协议Ⅲ》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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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香,张海霞.《巴塞尔资本协议Ⅲ》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理[J].北方经贸,2012(4):9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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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香 张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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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金融学院,哈尔滨,15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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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金融学会课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补充问题的探讨》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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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使金融监管的国际标准《巴塞尔协议Ⅱ》遭到了普遍的质疑,因此促使巴塞尔委员会不断完善和补充,催生了《巴塞尔协议Ⅲ》。《巴塞尔协议Ⅲ》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资本金监管,将使我国的商业银行面临更加严格的资本金约束。我国商业银行应在新资本协议的严格监管条件下完善资本金的补充和管理,采取分子对策和分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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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巴塞尔资本协议Ⅲ》 资本 资本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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