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下落不明如何讨债 |
| |
摘 要: | 第一条途径是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 ,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追索借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 ,债务人不应诉时 ,法院即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 ,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 ,法院仍可采取拍卖债务人的房屋、财产的办法来为债务人清偿债务。第二条途径是 ,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 ,利害关…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