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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伪劣商品有了新标准
摘    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目前就伪劣商品作了重新界定 ,规定以下14种商品为伪劣商品 :1 失效、变质。2 危及安全和人民健康。3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4 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5 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6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7 无检查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8 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的。9 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10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注明许可证编号有效时期的。11 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而未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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