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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家电召回将被规范最高可罚3万 国家质检总局7月中旬发布《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几尢。草案拟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履行召回义务,在我国境内的召回措施需与境外相当。而未按规定实施召回的,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该规定实施后,将填补我国家用电器行业召回制度的空白。

关 键 词:家用电器产品  召回制度  新闻  国家质检总局  家用电器行业  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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