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股份合作制的股权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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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频.浅论股份合作制的股权设置[J].乡镇经济,1998(6):27-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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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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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来,在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中,许多地方都对乡镇企业进行了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收到很好效果。但是,发展股份合作制是农村经济体制的深层次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实践中会遇到许多新问题,新矛盾,许多现实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不断完善,本文拟在股权设置方面作些探讨。根据股份合作制的特点,本文认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应明确规定必须设置乡村集体股,职工股和劳动贡献股,还可吸收一部分社会法人股,社会个人股和外资股。由于乡镇企业资产形成过程比较复杂,有些资产难以划清投资主体,这就需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搞好产权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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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份合作制 股权设置 乡镇企业 产权制度改革 投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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