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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南京国民政府亲属法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改造
引用本文:郑全红 纪芸. 略论南京国民政府亲属法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改造[J]. 天津商学院学报, 2005, 25(1): 63-67
作者姓名:郑全红 纪芸
作者单位:天津商学院法政学院,天津300134
基金项目:天津市教委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22213)
摘    要: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制定的亲属法可以说是清政府灭亡后革命多年的成果。特定的历史环境,决定了这项法律在继承了西方法律的进步理念的同时,又不可避免的遵循了中国封建传统中的部分规则,本文从婚约、结婚、婚姻的普遍效力、夫妻财产制和离婚五方面全面探讨南京国民政府亲属法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改造。

关 键 词:亲属法 南京国民政府 男女平等
文章编号:1001-0262(2005)01-0063-05
修稿时间:2004-03-22

On the Influence of the Family Law Which was Established by Nanjing Public Governmen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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