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次出台《蔬菜安全卫生要求》强制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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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一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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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7月1日起,北京市蔬菜生产企业生产的蔬菜,必须按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蔬菜安全卫生要求》标准组织生产。这是质监部门为积极推进北京市食品放心工程,加大对食品生产源头的整治规范力度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蔬菜安全卫生要求》规定了蔬菜中重金属及有害物质的限量;蔬菜中农药最大残留量限量;蔬菜生产中禁止使用的农药;蔬菜中硝酸盐的最高限量;即食蔬菜中大肠菌群限量,以及产地货批、市场货批、抽样方法、检验项目、判定规则等都作了详细规定,特别是对蔬菜的包装、标签标志、运输、贮存也作了明文规定。北京市首次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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