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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乡镇企业所有制问题
引用本文:杨烈文.谈谈乡镇企业所有制问题[J].中国农村经济,1986(8).
作者姓名:杨烈文
作者单位:中国农科院农经所
摘    要:乡镇企业(这里所说的“乡镇企业,仅”指原集体所有制的社队企业)(下同)。的所有制问题,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存在三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乡镇企业属乡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另一种观点认为乡镇企业属企业职工所有;第三种观点认为乡镇企业属乡(村)政府所有。 研究并正确认识乡镇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关系到企业所有者依法行使自已的权力、享受应得的经济利益的问题,它关系到企业今后改革的方向和内容。如果说乡镇企业是属职工所有,那就应确保职工的权益,按合作经济自愿互利自主的原则来改革,正确处理企业与乡政府的关系;如果它是属乡政府所有,乡政府就可名正言顺地行使应有的权利;如果它是属社员群众集体所有,就应该在体制上进行彻底的改革,改变目前名义上民有、实质上官办的扭曲了的状况,还权还利还企于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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