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有财政工作就有财政监督,无财政监督是不可能有正常有序的财政活动的,只不过不同体制背景和历史时期,财政监督有着不同的形式和特点罢了。经济的市场化改革和财政的公共化改革,对财政监督提出了全新的内容与要求。经过25年的改革,我国已经初步建成了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开始进入如何深化公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内客的历史阶段,财政监督也开始从传统的计划型模式朝着市场型模式转变。"全国部分地方财政监督工作座谈会"就是在这么一个背景下召开的。如果就财政工作流程来考察,可以区分为"计划编制"、"财政执行"和"财政监督"三大组成部分。但在在传统的财政工作中,财政的计划编制几乎是可有可无的,因为它不过是国家直接以指令性计划配置资源的财力安排和匡算形式。同样地,此时的"财政监督"也只是从属于"财政执行",是配合财政实际活动开展工作的。它能够起的作用只不过是一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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