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与企业劳动雇佣——基于新《环保法》实施的准自然实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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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英俊,李海风.环境规制与企业劳动雇佣——基于新《环保法》实施的准自然实验[J].产业经济研究,2023(4):6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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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英俊 李海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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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2.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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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8BJY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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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确环境规制与企业劳动雇佣的关系对实现改善环境和稳就业的双重目标有重要意义。将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基于2011—2019年沪深两市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法评估了新《环保法》实施对企业劳动雇佣的影响。研究发现:(1)新《环保法》实施显著降低了重污染企业劳动雇佣规模,且具有持续性效果。分岗位看,新《环保法》实施对生产和经营人员的影响相对较大,对技术人员的影响相对较小。(2)新《环保法》实施主要通过产出效应和要素替代效应降低企业劳动雇佣规模。具体来说,新《环保法》实施通过在短期内降低企业产出、在长期中增加企业减排和技术改进的投资,降低了企业劳动雇佣规模,尤其降低了企业生产人员和经营人员的雇佣规模。(3)异质性分析表明,新《环保法》实施对企业劳动雇佣的负面冲击在民营企业、年轻企业和环境执法力度较强地区企业中更显著,在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成熟企业以及执法力度较弱地区企业中不显著。研究结论可为政府在经济绿色转型过程中平衡环境治理和稳定就业之间的关系,进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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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规制 企业劳动雇佣 稳就业 绿色转型 双重差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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