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热水器中毒 消费者如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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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孟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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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投诉:2002年底,柳州市民罗先生到柳州市工商局鱼峰分局投诉称,他于当年12月11日在该市东环路一家燃具家电经营部花400元钱购买了广东生产的某品牌燃气热水器。可在第二天,其14岁的儿子使用该热水器洗澡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并住院10多天后才痊愈,共用去医疗费2000余元。结果:经检查发现,造成其儿子中毒的主要原因是该热水器不能完全燃烧,致使残留的一氧化碳过量。据此,工商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2003年1月中旬,当事双方已经初步达成由经营者退货款,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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