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合性和人合性在中国企业中的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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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艳梅,廖婷婷,韩霞.资合性和人合性在中国企业中的体现[J].致富时代,2011(7):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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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艳梅 廖婷婷 韩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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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2]北京林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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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然人有两大权利,人身权与财产权。基于人身权,利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劳动,在民商事中体现为人舍性;而基于财产权,利用对财产的控制权将多个人的财产集合起来,在民商事中的体现则为资合性。人合性与资合性是民商事主体中主要体现的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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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合性 人合性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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