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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合理索赔有章可循——《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摘录
摘    要:第二条因旅行社的故意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旅游者本身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3天(出境旅游应提前7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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