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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途材料登账之我见》的商榷
引用本文:荣树新.对《在途材料登账之我见》的商榷[J].财会月刊,2014(2):124-124.
作者姓名:荣树新
作者单位: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长沙410151
摘    要:《财会月刊》2013年第15期,刊登了刘爱杨、卜华的文章《在途材料登账之我见》(简称《刘文》)。原文分析了暂估料款以及在途材料的会计处理。笔者深受启发,但认为其中有两个问题值得商榷,试分析如下:问题一:“材料采购”账户会否出现贷方余额《刘文》认为:月末,当“材料采购”账户出现贷方余额的时候,表示出现了材料已验收入库但结算凭证还未收到的情况。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

关 键 词:在途材料  权责发生制原则  贷方余额  材料采购  会计处理  结算凭证  账户  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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