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企业节税应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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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古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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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沈阳11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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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外发布了《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也纳入了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已改征增值税。结合上述文件,本文指出了交通运输企业节税应注意的问题,如分别核算提供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分别核算兼营的免税、减税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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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营改增 交通运输企业 节税 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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