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我可否取得该房的财产权利
作者姓名:世星
摘    要:四年前,我与丈夫开始恋爱,并以我丈夫的名义购得私房一处,价值5万元,我俩各出资一半。今年初,我与他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正准备办理结婚庆典时,我发现他人品有问题,于是,提出与他离婚并要求他返回我购房款25000元。我丈夫同意离婚,但不同意给我拿回购房款,理由是我俩结婚不到半年,他名下的房屋完全属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没有权利分得一半。请问,我丈夫的说法是否正确,我投资参与购买的房屋,离婚时,能否有我分配的权利?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之有关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