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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林权改革背景下的金融服务创新
作者姓名:时明芝  王可
作者单位:1. 山东财政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2. 山东大学,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中国目前对林业投融资问题的研究尚停留在理论层面,现有的金融体系难以满足林业产业特定的金融需求。林权改革确立了林业经营者的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了农户的积极性,有助于农村信贷机制的完善,为金融改革和创新提供了契机。而目前的金融体系只能提供有限的几种林权抵押贷款,并且林业改革配套体系不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贷款资金的内部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使林木抵押权无法满足多元化的贷款需求。据此,提出了进一步深入林权改革和金融服务创新的政策建议。

关 键 词:林权改革  金融支持  金融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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