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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作者姓名:杨桦  周明
摘    要:13种行为定为“价格欺诈” 国家计委最近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13种价格行为被列为价格欺诈行为,其中包括: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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