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变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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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园,尹瑞祥,唐德风,王伏凯.《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变化说明[J].企业标准化,2010(2):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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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园 尹瑞祥 唐德风 王伏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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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长江动力公司(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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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以下简称新《容规》)于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质检特函(2009)89号文中有关规定,新《容规》的过渡期为2009年12月1日~2010年11月30日,在此期间设计单位可以采用旧《容规》进行设计,制造按照设计图样规定进行制造,但制造必须在过渡期内完成。在新旧《容规》并行期间,在同一产品生产中新旧《容规》不得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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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 固定式 《容规》 设计单位 设计图样 产品生产 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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