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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会计委派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姓名:贾秀申 谢振莲 等
作者单位:[1]河北省财政厅 [2]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系
摘    要:一、会计委派制与现行政策法规的关系问题,现行有关法规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负责人,由单位领导任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有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单位领导人负责对本单位会计人员的领导,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同时规定了企业享有国家授予的理财和经营自主权。因此,如何解决委派制与现行法规的衔接问题,是首先是考虑的问题。我们认为,比较好的方式是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以所有者代表人的身份进入企业监事会,独立行使财政监督权力。从监事会的发展历史来看也是从财务监督的需要产生和发展完善的。这即可以解决委派会计制与现行某些法规的矛盾,也可以解决委派会计人员身份不明确、监督乏力的问题。另外,政府各部门、各事业单位会计的委派与现行政策法规并不冲突。只是非国有制企业的会计委派制问题须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关 键 词:会计委派制 政策 法规 董事会 监事会 会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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