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先要“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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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忠东.食品安全标准先要“合格”[J].质量春秋,2010(7):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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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忠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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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月底。湖南省长沙市和雨花区的工商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一个肮脏恶臭、无证无照的猪油作坊时,发现这里在用廉价收购的生猪屠宰“下脚料”炼猪油。时间已达3年多。然而令人震惊的是。权威部门最后出示的检验报告却表明。在这种地方生产的“下脚料猪油”竟是“合格食品”。据说。在检测“下脚料猪油”时。权威部门不仅检验了“酸价”、“过氧化值”等主要食用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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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标准 工商执法人员 检验报告 生猪屠宰 过氧化值 猪油 雨花区 长沙市 |
Qualified Standard --Precondition of Food Safe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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