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今年10月1日起,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在继生育医疗费与医院直接定额结算改革后,又推出了产假工资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发给职工的新举措,使这个区生育保险工作率先在青岛市全面实现了社会化管理。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1995年10月1日实行了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后,在基金收缴上实现了社会化,但在待遇拨付及控费措施上采取的是社会保险机构下拨待遇,与企业共同控费的管理模式,生育医疗补助费和产假工资均确定了相应的拨付标准,但对花钱的主体一医院使用生育医疗费方面无任何控费措施。据统计,全区生育女职工中,有近70%生育费用超过规定的拨付标准,其中近半数超过标准一倍以上。对此,企业职工都有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区单方面对生育医疗补助费拨付标准适当作了上调,但医院生育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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