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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兼论《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引用本文:
裴培.浅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兼论《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J].大众商务,2011(12).
作者姓名:
裴培
摘 要: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合伙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对企业无法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全体普通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未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关 键 词:
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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