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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企事业单位公文处理仍须严守《办法》规范
作者姓名:
彭海河
作者单位:
广东培正学院人文学科基础教学部;
摘 要:
笔者认为,企事业单位等行政组织应包含在法定行政公文制作主体之内,行政机关也应包括这些组织的行政机关,因此,在其公文制作上同样应该严守《办法》规范。否则,政府的政令法规何以不折不扣贯彻到底呢?
关 键 词:
公文处理
政府机关
行政组织
行政管理
制作主体
行政公文
规范
企事业单位
行政机关公文
行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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