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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交通事故 刘建兵负全责
引用本文:洪桢干.属交通事故 刘建兵负全责[J].道路交通管理,2002(8).
作者姓名:洪桢干
作者单位:江西省靖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摘    要:我认为这起事故是交通事故,理由如下:一、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是《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指的道路。二、刘建兵在高速公路上拖车违反《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除救援、清障车外,禁止其他车辆拖曳故障车、肇事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救援、清障车必须安装标志灯具并喷涂明显的标志。执行救援、清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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