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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乱收费不缺禁令缺监管
摘    要:<正>2012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幼儿园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关 键 词:民办幼儿园  乱收费  收费管理  监管  教育成本补偿  收取费用  特色教育  实验班  禁令  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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