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非“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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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咏梅.“订金”非“定金”[J].企业导报,2003(3):5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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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咏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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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2002年10月,武汉市某公司在一家具厂定做了一套组合办公室家具,谈好总价为4000元。预付定金1500元,一个星期交货并付清余款。后因这家公司经办人员只带了1000元,家具厂同意该公司先支付1000元,余款在交货时一次付清。交货前一天下午,这家公司刚请人把原来的旧家具搬走,就接到家具厂打来的电话,声称上次谈的价钱做不了那套家具,如果确实想要的话,必须再加10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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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订金” “定金” 经济合同 《担保法》 企业 违约责任 法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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