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引题:在责任制初期留归乡村集体统一经营层次支配的那部分资产管理状况如何?在农村发展商品经济中发挥的效益怎样?本文几位作者通过对山西省100个乡镇的200个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积累运行状况进行调查所得的结论是:一、财产利用程度不膏,闲失损坏现象严重。联产责任制实行之前,被调查村集体财产拥有量达3803.8万元(按帐面总值计算),每村平均积累19.0万元。但1981年以来,随着农村财产关系的变革,除大多数的集体财产折价下放,由实物形态转为价值形态,并由此带来整个农村财产总量的迅猛增长外,留归集体拥有的财产却未能产生和释放出较大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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