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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企业改制重组承受土地房屋将免征契税
摘    要: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该通知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通知中指出,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

关 键 词:企业改制重组  契税政策  房屋权属  财政部  有限责任公司  免征  土地  非公司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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