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物业市场服务收费管理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顾桂兰,王永青.加强物业市场服务收费管理的思考[J].北方经济,2005(14). |
| |
作者姓名: | 顾桂兰 王永青 |
| |
作者单位: | 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工商物价局,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工商物价局 二连浩特 011100,二连浩特 011100 |
| |
摘 要: | 物业管理是一种社会需求,与地区的经济体制、住房制度、政府管理社会事务息息相关,直接影响着城市环境、城市容貌、城市形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事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开始形成服务于房屋所有使用人的物业管理。1998年底二连市南苑小区竣工使用之日也就是二连市物业管理事业兴起之时,截止到目前,我市共有物业管理企业6家,物业管理面积达28万平方米,基本形成了物业市场。随着物业市场的发展,物业服务及收费按照国家2003年9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和2004年1月1日执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2004年10月15日执行的《内蒙古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