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面板反垄断的“缓兵之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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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梅新育.液晶面板反垄断的“缓兵之计”[J].大经贸,2012(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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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新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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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商务部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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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继美国、欧盟和韩国之后,我国国家发改委也因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而处罚了韩国三星、LG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六家企业,罚款金额虽然不算太高,但已经足以对本土液晶面板生产企业构成实质性利好.
在全球液晶显示产业,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多年来占据90%以上市场份额,其中三星、LG、友达、奇美、夏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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