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新《物业管理条例》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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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安成,段本和.完善新《物业管理条例》的思考[J].上海房地,2008(2):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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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安成 段本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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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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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体代表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2007年8月26日.为衔接物权法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国务院对其2003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修改.其主要内容是将物权法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章中有关物业管理的内容写进“条例”,比如说.业主表决权的变化、业主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诉权、物业管理的定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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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大会 第五次会议 业主委员会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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