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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身败名裂皇上的印也未能保住
摘    要:2005年3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毕玉玺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毕玉玺因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据法院介绍,经法院审理查明,毕玉玺于1993年至2004年间,共计受贿1004万余元,私分国有资产300万元。法院以毕玉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 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毕玉玺曾任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1993年至2004年间, 毕利用担任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首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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