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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业进入有法可依阶段
引用本文:唐明军.征信业进入有法可依阶段[J].中国金融家,2013(1):98-99.
作者姓名:唐明军
作者单位:《中国金融家》编辑部
摘    要:十年磨一剑。为规范征信机构的行为,促进征信业发展,防范信用风险,促进形成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戒的社会环境,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征信业管理条例》,并于今年1月21日发布。这标志着从2002年就开始酝酿的征信行业管理法规终于正式出台,我国征信业也由此步入有法可依的阶段。

关 键 词:有法可依  征信业  国务院常务会议  征信机构  信用风险  社会环境  管理条例  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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