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处理难”背后的法律缺失——由一个涉及13份争议处理文书案所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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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杭正亚.“争议处理难”背后的法律缺失——由一个涉及13份争议处理文书案所引发的思考[J].中国招标,2023(8):5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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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杭正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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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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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情回顾在J公司中标W学校某工程建设交配电采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并收到中标通知书后,W学校发现J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资格证书,便在行政监督部门的平台上申请重新评标,行政监督部门点击“审核通过”。J公司先后提出异议、投诉,行政监督部门相应出具了《监督意见书》《投诉处理决定书》,认为该项目未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责令W学校重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驳回投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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