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本属于个人所有 |
| |
引用本文: | 旺之.人力资本属于个人所有[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1(4). |
| |
作者姓名: | 旺之 |
| |
摘 要: | 经济学家周其仁认为,传统的国有企业搞不好,根本问题是没有把“国有企业”看作“一组市场合约”。其中固然有属于国家的资源,但也有不属于国家、而属于私人的资源,比如经理和员工的人力资本。周其仁认为,人力资本天然属于个人。即使国家拥有全部财务资本,也要与属于私人的人力资本订约,通过市场性的合同,承认并保护个人人力资本的产权,承认其价值。如果人力资本不被法律承认并受到法律保护,个人就可能因为法律不保护他的人力资本产权,而不将人力资源充分贡献出来。最典型的是改革20年来,怎么就平地冒出一个私人企业问题,又冒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