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5311”是指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营造林项目拨付款方式。关于“5311”许多文件里都有规定。如:2001年5月8日,林天发(2001)180号《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三条:工程县(局)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拨付建设资金,即:造林工程预付款额控制在年度计划投资的50%以内,然后根据工程进度逐步拨付30%的资金;全年造林任务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再拨付10%的资金;预留10%质量保证金,待3年保存率核查达标后,再予拨付”。虽然现行的林计发(2003)193号《林业重点生态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中,未对拨付款方式明确规定,但林造发(2002)192号《造林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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